以在一个普通地级市地区代理烤肉拌饭项目为例(代理区域:5个区)
1)直营收入:
单店收入:20000×12月=240000元
2)渠道拓展收入:
5个区×3家经销商/区=15家经销商
15家经销商×12000元/家= 180000
15家经销商×2000元/月×12个月=360000元×20%的供货差额=72000元
总计:仅发展经销商所获得的利润是
240000元+180000元+72000元=492000元
注:以上未计算其他渠道的销售所得。
声明:以上分析仅供参考
请填写留言或根据意向选择下列快捷留言
负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真实性,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与负责。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规避投资风险,建议您在投资前务必多咨询,多考察,降低投资风险。